南昌:停车场规模不达标 酒店不得开张

2010-2-10 9:14:16 中国酒业新闻网 胡锦武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南昌2月9日专电 没有符合条件的停车场所,酒店、娱乐、餐饮经营场所不得开张。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颁布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规划部门必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须对停车场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查验收。

  《办法》规定,开办酒店、娱乐、餐饮等经营场所,要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条件;停车场竣工后,规划部门要对停车场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已建成的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将停车泊位改作他用。

  与此同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对擅自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用于经营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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