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我国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2010-2-25 10:37:50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贾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4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

  检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

  食品行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和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与发展食品产业的关系。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按照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建议国务院将食品产业作为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方面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食品龙头企业,切实解决中小食品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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