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酒业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2010-2-26 9:05:52 《华夏酒报》 冯金玉 吴振春 刘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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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文明办、纠风办、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的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这是该公司继景阳春酒荣获全国消费者喜爱的质量信誉品牌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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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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