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立法渐趋完善

2010-3-22 9:36:06 《华夏酒报》 尚宝铎 评论(0人参与)
  从1990年至今,我国酒类管理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状态,在管与不管中曲折前行,市场流通秩序混乱。为使行业健康发展,酒类行业及其他行业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酒类立法建议,期间,财政部、商务部等多个部委先后进行酒类立法调研,研究酒类管理条例制定事宜,但最终未出台全国性酒类管理法律法规。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酒类立法再次成为热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志国等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酒类立法提案。全国政协委员蒋秋霞针对当前酒类行业制假售假猖獗、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酒类生产的无序竞争直接影响流通市场的健康运转等情况,向全国政协建议尽快制定酒类统一管理法规,对生产、流通及税收等各方面予以调整,加强对酒类生产、经营许可的管理,酒类统一管理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性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建立酒类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明确酒类生产、流通的监管机构及职权,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和制裁措施,加强对酒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监管,建议有关部门规范酒文化。

  2009年3月底,蒋秋霞提交的酒类立法议案被全国政协从数千个提案中选为重点议案。2009年5月25日,全国政协办公厅以酒类立法提案的主要内容作了《重要提案摘报》,上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作为《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统一管理法规》提案的主办单位。

  2009年7月6日,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税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工信部、北京市商务局、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等9部委及4个相关单位举办关于酒类立法的座谈会,共同研究酒类立法工作,探讨酒类管理的有效途径,并确定下半年进行酒类立法调研。

  2009年10月24日—11月1日,在全国政协办公厅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为组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步正发为副组长,提案的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商务部、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负责人,以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江苏洋河集团、山东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董事长、总裁作为专家组成员组成了联合调研组,赴四川、山东考察调研。

  此次调研,是我国近年来首次由如此之多的部委领导、企业代表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而针对酒类立法的专项调研,则标志着困扰酒业多年的酒类管理难题终于进入了法律层面的实质性探讨阶段。据了解,经过2—3年的调研、管理草案起草、讨论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后,酒类管理法规有望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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