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讯)易昕:建议按酒精度征收酒类消费税

2010-3-5 9:17:27 中国酒业新闻网 尹贵超 评论(0人参与)

  随着社会交往、商务活动增多,喝酒的人数及频率增大增多,但文明、健康、安全又要求人们尽量减少喝酒,喝酒适量。

  为此,江苏大富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豪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易昕建议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除从量、从价计征消费税外,从量计价中应该根据酒精度调节酒类消费税的高低。

  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易昕表示,比如53°白酒从价计消费税20%,那43°白酒就可定43/53×20%;12P啤酒从量计消费税220元/吨,那8P的啤酒消费税就是8/12×220元/吨;葡萄酒及黄酒等以此类推。

  “如果单纯从量计的消费税改为从量及从酒精度计征,则有利于引导生产厂家生产低精度酒,厂家营销会引导人们逐渐改变好喝高度酒的不良习惯,适应低酒精度饮料。”易昕说。
这样,长此以往,既有利于身心健康,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从现在开始改变,十年、二十年后中国人喜欢喝高精度的习惯可能要改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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