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用刑法来惩治酒司机

2010-3-6 9:51:04 半岛都市报 评论(0人参与)

  3月3日上午,杨伟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对于治理酒后驾驶,杨伟程说:“虽然我不喝酒,也不开车,但我对酒后驾驶的治理比较关注。我认为,必须加大对酒司机的惩治力度,将有关法律上升到刑法层面。”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也危害家庭,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现行法律在治理酒后驾驶中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从效果来看,还不够彻底。”杨伟程认为,将治理酒司机的法律上升到刑法层面,这是一个质的变化,可极大震慑酒司机,有效杜绝酒后驾驶。

  杨伟程还提到了舆论监督,他认为,除了人大依照监督法行使监督职权外,社会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也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形式,“现在是网络化时代,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媒体的舆论监督也非常有效。”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马宁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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