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家重点推广企业名单公布 力促长三角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2010-4-12 10:19:14 《华夏酒报》 姚玉洁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上海4月7日电  根据第三届长三角地区金融论坛签署的《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四地人民银行)于近期联合推出了长三角地区首批500家商业承兑汇票重点推广企业名单,合力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在长三角地区广泛使用。

  这500家首批入选企业是四地人民银行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四地商业银行报送的近2500家备选企业中选定。主要包括四类企业:一是属于全国500强的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企业;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扶持政策,产业链较长,信用状况较好,财务稳健的优质中小企业;三是有规模优势、行业优势、产品优势,管理规范、自律性强的现代化龙头企业;四是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低碳经济”发展趋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2009年8月四地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长三角地区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工作实施方案》,商业承兑汇票重点推广企业承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可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范围内的所有商业银行网点优先办理贴现,四地人民银行也将根据相关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定为重点推广企业承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优先办理再贴现。此外,重点推广企业未来还可能率先享受到商业银行围绕融资便利和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而推出的各类商业汇票业务创新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充分发挥了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对于企业融资,尤其是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持,进一步激发、调动了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积极性。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