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设“局”护国酒茅台叫好

2010-5-31 9:58:34 华夏酒报 伍程凌 评论(0人参与)

   

  经贵州省政府批准,日前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国酒茅台分局,专职负责查处各种假冒、仿冒或“傍”茅台的违法和侵权行为。据了解,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单独为一家企业设立工商分局(详见《华夏酒报》5月24日3版  中国酒业新闻网http://www.hxjb.cn/html/201005/25/20100525153444.htm。笔者为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国酒茅台分局叫好。给合法企业保驾护航应当是政府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国酒茅台分局,表明贵州省政府和工商部门保护国酒茅台的坚强决心。
     
  贵州茅台酒是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也是中国白酒的代表,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民族遗产,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茅台酒不但因她独特的优秀品质为自己赢得了荣誉,而且为中国白酒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不愧“国酒”的美称。但是,长期以来,茅台酒的知识产权一直遭到不法侵害,市面上的假茅台屡禁不止。因此,保护国酒茅台的知识产权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如何保护国酒茅台的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国酒茅台分局,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新举措。在新的形势下,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应当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工作方法。
  
  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违背社会公德,又经过审慎思考的一切新招,都可以试一试。让时间,让实践来检验新方法的对与错、得与失。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将对的、好的保留,将错的、不好的剔除,从而把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如果固步自封,因陈守旧,前怕狼,后怕虎,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何谈保护国酒茅台的知识产权?
     
  唯愿国酒茅台分局不负众望,克尽职守,为保护国酒茅台的知识产权,走出一条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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