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海:三方责任互动保食品安全

2010-6-13 14:19:16 《华夏酒报》 梁梦晚 评论(0人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建议,有关地方政府应对食品加工生产业再付出更大努力,实行企业、部门、政府三方为主的责任互动,再加上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才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

     据了解,为了加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了解和掌握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2009年10月12日,质检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归纳为14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2009年12月23日,质检总局发布了119个公告,再一次明确这14个方面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且进一步细化为76个子项。

     吴清海认为,概括归纳这些责任,就是“严守两头,管好过程”。即把好食品出厂安全质量关,管好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组织,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特定的治理结构,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现代企业的应有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担着家庭厨房的社会功能,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

&n文章来源华夏酒报bsp;    吴清海表示,保障食品安全必须遵循生产加工基本规律,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实行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三方为主的责任互动。再加上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我国食品安全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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