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往惠民政策里“掺酒”

2010-6-28 9:07:23 华夏酒报 侯文学 评论(0人参与)

  在山西省某县,农民要拿到粮食直补卡,必须要先购买当地一酒企出产的酒,不然就领不到卡。此举,弄得村民们颇为无奈(详见中国酒业新闻网http://www.hxjb.cn/html/201006/21/20100621160202.htm)。这种往中央惠民政策里“掺酒”的做法,显然违反了市场规律,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酒作为一种商品,把它与中央政府发给农民的粮食直补款捆绑显然不妥。首先,此举违反了国家政策。国家按耕地面积、粮食种植品种给农民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发放的粮食直补款,是一项惠民政策,目的是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其次,强制摊派,增加了农民负担,使潜在消费者产生了逆反心理。该县一村妇常某就抱怨说:“按户口本上的人头,有一个人就得买一瓶酒,一瓶18元,我家就买了4瓶。老百姓哪能喝得起这么贵的酒!”“通过这种形式强卖,村民都难以接受!”村民杨某则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此外,也给村干部工作增加了难度。该县某镇有17个行政村,106个自然村,4万余人,从县里领到了40万元的销售任务。各村除了有的与粮食直补卡挂钩外,还有的靠贷款或干部借款把酒拉回,有的则一次性交完款把酒堆在那里犯愁,有的准备年底给村民发福利,有的打算向县机关事业单位推销,有的村主任为此已经做了辞职的准备。
  
  诚然,发展地方经济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市场竞争不应染上行政色彩,违背经济规律以拔苗助长的方法促进酒业发展,到头来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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