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附单”使用不规范 假酒趁机坑人

2010-6-28 9:51:49 《华夏酒报》 伍程凌 评论(0人参与)
  6月17日,湖南邵阳县酒管执法人员在长阳铺镇检查时,在一新近开张的超市里查扣了8瓶涉嫌假冒53度贵州飞天茅台酒。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这8瓶酒均为假冒酒。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据该超市李老板说,前不久他从外市购进了一批高档白酒,其中就有一箱(12瓶)飞天茅台酒,自己最近请客喝了4瓶,还余8瓶。李老板随即出示一份“酒类流通随附单”。执法人员从这份“随附单”上看到,这箱飞天茅台酒售价为8820元(即735元/瓶)。但这份随附单没有批发商的印鉴,也未填写销货年月日、购货单位、批发商的备案登记号、发货人等内容,酒品的“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一栏用黑墨水补填了“2008﹒12﹒30”。李老板说,他认为供货商给他开具了“随附单”,所以就放心地买下了,不想黑心的批发商竟利用不规范的“随附单”欺骗顾客。

  邵阳县酒管办除将上述8瓶酒予以没收,并已向售假者当地的酒管部门发出了协查函,请求协助查处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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