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变的是什么味?

2010-7-17 9:33:18 人民网 评论(0人参与)
  中国是“酒文化”的盛地。古往今来,饮酒的意义远不止生理性消费,远不止口腹之乐;在许多场合,它都是作为一个文化符号,一种文化消费,用来表示一种礼仪,一种气氛,一种情趣,一种心境;酒与诗,从来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但是,当今的“酒文化”已变了“味”儿,走出一般生活消费的范围,似乎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直至政治生活领域之中。会不会喝酒,成了能否成为一个“干部”的“潜规则”、“硬指标”;成了衡量人际关系是否“铁”的“试金石”:“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宁叫肠胃穿了洞,不叫感情有漏洞。”……喝酒喝什么牌子的,成为事情能否办成的“晴雨表”,并成为我们的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源泉”……

  一位市级领导曾经说过:他在两天之内在同一酒店看见某单位同一批人达三次之多。有的一个小小乡镇,一年招待费中酒的开销就达一、二十万元。据报载:自 1998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邮政局在当地一家酒店欠账请吃招待,打下白条1900余张,拖欠金额达26万元,其中饮酒账就占65%。

  有一首打油诗说得好:“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老婆背靠背,老婆告到纪委会。纪委的人说:能喝不喝也不对,我们也是天天醉!”此诗虽然有失偏颇,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整治饮酒风的强烈愿望。

  分析“酒文化”消极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大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传统酒文化的影响。人情礼尚往来、待客热情周到,都是值得继承的,但以能喝定“英雄”、比输赢,甚至酒后失态、耍酒疯、吵嘴、打架等,就应该摒弃。据报道:中原油田某试采处经理蔡某与他人一起喝酒,酒后朋友王某开车送其回家,当王某扶醉酒的蔡某上楼时,蔡某竟然伸嘴将王某的下嘴唇咬掉一块,王某当日住院治疗。为赔偿朋友,蔡某竟打起公款的主意,采取虚开发票并签订虚假手续的办法,套取公款 23.92万元,最后蔡某只落得个被判刑12年的可悲下场。二是占便宜心理的影响。如某报社一名女记者为完成报纸发行任务,到某单位去征订。席间对方领导说 :“你多喝一杯,我多订10份。”该记者也只好不顾一切开怀大饮。还有为了争取上级某笔款项,为了通过某项审批,为了获得某种荣誉,甚至仅仅为了换来对方的某种欢心,都可以在酒桌上一搏。三是制度缺失的影响。有的是没有建立制度,有的是制度不健全、不管用。限制“四项费用”(招待费、电话费、小车费、会议费)等制度已执行多年,有些成效,但成效不大。各单位也实行了其他一些具体制度。如前些年某厂为限制人情送礼风,对操办婚丧喜庆事限制送礼收礼额度,也仅仅实行了一阵子,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如何遏制“酒文化”产生的消极腐败现象,笔者建议, 一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对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二要厉行节约。要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三要严查触犯者。对于胆敢以身试法和违反党纪政纪者,一经查实,就要严格按条款执行,处罚到位。四要加强廉政建设。要大力倡导廉政格言、警句的广告化,还要鼓励干部职工文明饮酒,反对贪杯酗酒,弘扬健康、积极、乐观、向上的优秀传统文化,摒弃庸俗、消极、腐朽、没落的糟粕文化,使反腐倡廉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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