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规范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2010-7-19 9:40:36 《华夏酒报》 伍程凌 评论(0人参与)
  日前,湖南邵阳县酒管办向县内酒类经销商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酒类批发商、零售商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真正做到:购入酒品百分之百索取《随附单》;批发酒品百分之百填开《随附单》;《随附单》百分之百填写规范;百分之百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百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分之百保管好《随附单》。

  对不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的,一经县酒管办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单处或并处责令改正、向社会公布、罚款的处罚,对屡教不改的酒类批发商,将建议上级酒管办取缔其酒类批发资格。

  该县酒管办还召集部分酒类批发商代表开会,就如何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全面贯彻落实《随附单》制度进行座谈。

  与会的酒类批发商畅所欲言,为深入落实《随附单》制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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