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边侵权“豫”牌商标

2010-8-13 9:09:03 《华夏酒报》 庞培志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河南省工商局发来商标监字[2010]第155号《关于第629873号“豫及图”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中说,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在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其生产的酒商品上突出使用的“豫”、“豫贡酒”字样,与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33类第629873号注册商标近似,其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

  随后,河南省各地工商部门在郑州、新乡、驻马店和信阳等地查获8000余箱、价值近200万元的侵犯“豫”牌商标白云边豫酒、豫贡酒。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今年4月,河南工商部门接到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其在河南许多地市发现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白云边”牌白酒标识、包装上突出标注“豫酒”及“豫贡酒”字样,与该公司的“豫及图”注册商标近似。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向南阳市、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请求认定。

  据介绍,“豫及图形”商标是河南省养生殿酒业公司于1993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法注册的商标,2005年8月该商标被河南省工商局评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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