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的行业标准《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将正式实施。该标准特别明确了食用香精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许可证号以及“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字样等内容。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此次《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的实施,将改变食用香精香料标签无法可依的现状,不仅遏制了市场上空白标签、胡乱标示等混乱现象,也规范了相关企业的行为,为香精香料的标签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利于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
另外,《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中还要求明确标示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减少了对农药的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辐照食品采用辐照方式杀菌,较大程度地保持了食品营养成分,但就两者的安全性而言,国际上仍未有定论。
《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中明确标示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表明我国法律法规正逐渐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