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工商局查获“国窖1573”假酒案

2010-10-24 13:45:42 资阳日报 邓佐阳 李艳 评论(0人参与)
  10月12日,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该县城天池镇某副食店销售的“国窖1573”是假酒。
  获悉后,该局天池工商二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邀四川泸州老窖公司专业人员鉴定该酒。经鉴定,30瓶52°500ml“国窖1573”酒全系假酒。据当事人朱某坦言,他以520元/瓶的价格从成都某名酒商贸公司购进,准备以630元/瓶的价格销售。随即,执法人员没收假“国窖1573”酒30瓶,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