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查获假“蓝色经典”400余瓶

2010-11-10 9:11:49 《华夏酒报》 魏冠红 吴春友 评论(0人参与)
     本报讯 近日,根据举报线索,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工商所联合江苏洋河酒厂厂方打假人员,连续查处了4家经销侵权洋河蓝色经典的经营户,查获假酒400余瓶,货值达6万余元,这4家经营户也受到了58000元的行政处罚。
     4家被查处的经营户都称被骗了。之所以“被骗”了,是因为他们没有做好进货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户在进货时,应该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果所进的酒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流通的,其很难提供真实资料,就算有人敢伪造检验报告等文件欺瞒下家,下家只要做好了相关的索证索票,也是可以要求上家赔偿损失的。自己没有索要凭证,能怨谁呢。
  被查处的商家之一钱某更是糊涂,仅仅通过Q文章来源华夏酒报Q网上聊天认识了供货商,连人家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就糊里糊涂从江苏南京进了一批酒,没有任何手续,结果发现全是假酒,最后连找谁去赔都不知道。
  为此,工商执法人员告诫广大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的义务一定要履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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