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产地拟立法保护“美酒河”生态环境

2010-11-29 9:28:21 新华网 李劲峰 评论(0人参与)

  长江上游重要支流赤水河孕育出举世闻名的“贵州茅台酒”。针对赤水河流域面临的较大生态压力,贵州省拟出台地方法规,采取禁止拦河筑坝、划定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措施,保护这条“美酒河”的独特生态环境。

  发源于云南,流经贵州、四川的赤水河,因酿造茅台、郎酒等名酒被誉为“美酒河”。18932平方公里的赤水河流域面积中,贵州省占62.3%。该流域既是以国酒茅台为代表的中国优质白酒生产基地,也是贵州经济重要的增长极,还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从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了解到,由于土地与矿产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森林植被被破坏,涵养水源能力下降,水土流失严重,局地生态功能退化,加上沿河两岸取水量加大,河道水量逐年减少,水质呈下降趋势,赤水河流域面临着较大生态压力。

  以明确流域管理、加强生态环保、实现合理开发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目前已提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该条例将经过多次讨论、审议和修改,最终表决通过后,成为一部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草案)”中明确了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和鱼类洄游的主要支流进行水电开发、拦河筑坝等影响河流自然流淌的工程建设活动;禁止在流域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流域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依法划定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等规定,并罗列了违反这些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部准备出台的地方法规还提出,赤水河流域主要水污染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同时逐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排污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依法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由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忠良说,制定法规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对于防止长江流域水污染,保护赤水河流域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保障以国酒茅台为重点的名优白酒生产环境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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