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工商局查扣侵犯"杏花村"注册商标白酒918件

2010-11-7 16:45:57 人民网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杏花村”乐福酒经销商向五原县工商局举报称,有人推销的“杏花村”乐福酒为侵权白酒。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五原工商局遂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走访调查查明:今年5月9日,五原一经销商从呼市的薜某处购进“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村”乐福酒900箱(每箱58元,6瓶装)。因其所购数量大,作为奖励,薜某又为该经销商赠送了20箱“杏花村”乐福酒。

  近日,该经销商以70元/箱的价格给五原一批发部100箱“杏花村”乐福酒。后批发部发现这批酒包装粗糙、图形文字印刷不清晰,于24日又将这批酒退给经销商。


  案发后,执法人员在该经销商的库房内查获涉嫌侵权白酒918箱。

  经鉴定,该批酒并非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侵犯 “杏花村”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执法人员当即对918件侵权白酒进行查扣。

  据了解,“杏花村”图形及文字组合商标系山西杏花村汾酒注册商标,该商标于1991年4月9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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