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老三所”发起豫酒爱心团购工程

2011-1-10 9:02:49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日前,河南省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所宣布,由其直接研发推广的首款河南文化礼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品酒“杜康·老三所”自2011年元旦起,首度开放社会团购,并发起豫酒爱心团购工程。

     “杜康·老三所”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批示特制、并用于黄河迎宾馆礼宾专供的河南首款高档文化礼品酒,于2010年春节前上市后仅限馆内招待专用,不在市场流通。

     新年伊始,“杜康·老三所”由礼宾专供向社会团购延伸,并面向全社会发起豫酒爱心团购工程,旨在积极推动政府机关“用河南礼酒,为河南增辉”和河南人“爱家乡,喝豫酒;爱河南,品豫酒”活动。

     豫酒爱心团购工程的“爱心”理念包括:爱河南、爱豫酒、爱慈善。

  春节期间,“杜康·老三所”将依托新开业的河南礼酒馆,发起为期3个月的迎新年豫酒爱心团购节和“豫酒爵士营”俱乐部会员特惠酬宾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0家爱心团购单位会员,首次引入返利消费和慈善消费“买100返100、买100捐1元”阳光团购激励机制。

     河南省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所和河南省慈善总会将联合设立豫酒爱心联盟基金和以品牌企业冠名、命名的爱心账户,建立网上阳光公示管理平台。该基金将用于助老扶贫等慈善项目,实施捐赠企业监督下的阳光化管理。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施红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