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茅之乱 祸起商标

2011-3-17 13:56:19 《华夏酒报》 韩亮 评论(0人参与)
     商标,是品牌运作之根,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赖茅”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是贵州茅台镇的共有原产地品牌。由于历史原因,“赖茅”商标无法注册,自然造就了赖茅酒鱼目混珠和良莠不齐的状况。
     经济学里有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即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存在的基础。我们把这种原理运用在“赖茅”上,即由于赖茅酒的良莠不齐、无序竞争,最终可能导致“赖茅”这一个优良地产品牌被糟蹋。
     地产品牌,是一个地方所有同类产品共享的知识产权;甚至外地品牌也可以利用“赖茅”这个集体商标,分享地产名牌的利益。好比一个美丽的公园,有人想在里面摆摊卖东西,有人想在里面建豪宅,有人想在里面养猪……,没有统一监管,只开发不维护和建设,公园自然是日渐衰落。商标归属不清,是当今“赖茅”酒混乱的根本。
     作为赖茅酒来说,下策是当地政府或赖氏家族共同注册“赖茅”集体商标,建立一个品牌管理委员会,然后进行品牌授权和监督。这样做的好处是,能缩小赖茅的混乱程度,规范赖茅的无序竞争。但集体商标因为各方利益存在纷争,监管难执行到位,所以并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赖茅混乱的根本是没有商标,那么解决混乱的上策就是拥有自己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独立的商标。地方性集体名牌是一个优质品牌宝库,应当充分利用借势策略,站在共有品牌的“肩上”建立自己的品牌。龙口粉丝是山东省烟台市的一个集体品牌,是中国粉丝最好的产地,全国不少于300家企业在生产龙口粉丝。当年,笔者为龙大集团创作了“龙口粉丝,龙大造”这一广告语,一下子让“龙大”成为了龙口粉丝的老大。
     赖茅酒的生产企业必须借助赖茅酒的优良文化,迅速建立自己独有的品牌,才可能在行业混乱中成为一匹“黑马”。否则,极有可能“良币”被“劣币”淘汰。当年赖永初不但注册了自己的商标,还对包装进行了个性化设计,并打出了“赖永初,茅酒之父”的口号。赖永初的做法值得所有操作赖茅酒的企业借鉴。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赖茅祸起商标,混乱是一种必然现象。小企业浑水摸鱼,趁机捞点利益;但有实力的企业应当尽快从混乱中脱颖而出,建立自己的品牌。当地政府应当注册原产地品牌,建立赖茅酒行业协会,进行赖茅酒品牌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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