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潜:茅台酒“国酒”之谓应当取缔

2011-5-20 11:52:53 中国网 卫永利 评论(0人参与)
    这几天因“私干”在遵义逗留。适逢公安机关对假茅台酒重拳出击,一次销毁40000瓶假茅台酒,价值逾80000000元!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天地方媒体坦言:市场上的“特供”茅台酒都是假酒!

  大家知道,茅台酒是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故其成本的扩张仅在于人工,能源之提高;应该说与其价格的增加比是微不足道的。其价格50年来涨了500倍实在是匪夷所思的。有二个原因:1,中国搞市场经济了。2,得益于茅台酒是所谓“国酒”的金字招牌。其实这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明。传说是周恩来在某一个外交场合的“即兴”赞誉之词。显然是不能算数的。有了这块金字招牌,茅台酒便技压群芳,独占鳌头,誉满全球了。

  随着茅台酒与时俱进的涨价,造假也魔高一丈。假茅台酒充斥华夏大地:无处有真,无处不假。诸公也常常只是饮其名而非饮其酒也。

  假而不倒闭,假而能涨价,假而能越假越红火兴旺,这样的企业和产品,人类以来,古今中外唯茅台酒而已矣!据销毁假茅台酒现场的茅台酒厂知识产权保护部负责人介绍,茅台酒的“特供”产量非常有限,而且一律不在市场上流通;仅仅是由“特供”渠道特供。因此,市场上的“特供”茅台酒都是假酒。“特供”茅台酒也五花八门:“特供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奥运特供”“特供广州军区”等等。

  正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说明茅台酒存在“特供”是事实;为什么要“特供”呢?大家都是聪明人个中缘由比我清楚。质量当然有差别;价格自然也大不相同,这就是造假牟利,长盛不衰的根本所在!按理,市场经济,价格有市场供需双方选择决定;但是,茅台酒的涨价并不是这样,而是人为涨价。老百姓喝不起,喝得起的又不是老百姓。仅此以端,“国酒”之名也已经失去应有之意了。

  从法理上讲,“国酒”之谓是违法的;是一种唯我独尊的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应当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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