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价格体系混乱莫只怪流通

2011-6-10 9:03:09 《华夏酒报》 衣大鹏 评论(0人参与)
     我国人口众多,物流相对不发达,并且缺乏专门的酒类管理法规,因此酒类流通渠道相对复杂,部分分析人士将酒类价格体系混乱归咎于流通渠道混乱,对此,业内人士给出了不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同的看法。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认为,当前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地区间消费水平不同,而且不同的流通渠道针对的消费群体也不同,所以销售的速度必然会受到影响,反映到价格上也会有差异,因此不能以偏概全将价格差异视为由单一因素造成的。

     刘员同时指出,流通渠道是高额价格差的罪魁祸首也有失偏颇。他告诉《华夏酒报》记者,追求正常利润是流通渠道的经营动力,实际上,名酒价格差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场供求造成的,经销商不可能左右市场价格,因为如果市场不能接受高价格,而由流通商提出一个高价格是行不通的。

     对于酒类价格高企问题,刘员认为应该关注零售渠道带来的企业经营成本高的压力。他告诉记者,单纯从价格上讲,对于一般产品来说,进场费这一类的成本要高于酒类的生产成本,流通价格偏高的根本原因是酒类企业经营成本过高,即进场费、促销费等零售环节是最大的负担,而且零售环节通过挤压渠道资金来转嫁压力给经销商和生产企业,这些费用必然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以一瓶出厂价为20元的酒举例,为了满足进店费、堆头费、宣传费等要求,企业可能要提高到40元来销售。”刘员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根据统计,对于一般酒类产品的批发商来讲,纯利润只有1%—3%,毛利率在15%左右,利润并不高,却要负担商超等零售渠道要求的30%左右的返点,并且大量积压货款,促使经销商不得不提价供应。”

     实际上,相对于酒类流通渠道的责难,我们更应该了解流通渠道对酒类的大流通做出的贡献。中国目前有13多亿人口,城乡分布复杂,因此不可能像国外一样由少数几个酒商来保证供应,必须有多级的流通渠道才能实现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而且,酒类企业不可能像农产品生产企业那样投入太多精力去直接对接零售渠道,例如五粮液每年有几百万家店在销售五粮液产品,如果由酒厂来做,需要付出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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