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之王”葡萄酒商标获贷3000万 开创辽宁商标质押贷款先河

2011-6-13 8:59:53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近日,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池之王”商标做质押,向朝阳银行贷款3000万元的申请获批,款项已划拨至天池葡萄酒公司帐户。这是辽宁省第一笔独立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天池公司和朝阳银行也因此开创了辽宁省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先河。

     2010年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辽宁省工商局会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押贷款办法》。朝阳市工商局以此为契机,与朝阳市龙城区工商局两级商标部门共同携手,促成了朝阳银行和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商标专用权为质押贷款。

     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市龙城现代农业园区,于2005年11月由朝阳市政府从吉林省招商引资而正式成立,企业产品有“池之王”系列产品60余个,所拥有的“池之王”商标于2000年注册,2002年被评为吉林省著名商标,现正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2010年4月,经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池之王”商标进行品牌价值评估,评估价值定为15966.17万元。

     辽宁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池之王”商标质押贷款事例,对推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注册商标企业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有着很强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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