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等级制度“错位”让进口酒很受伤

2011-6-17 17:25:03 中国酒业新闻网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根据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首度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取代英国和德国,成为波尔多葡萄酒出口额最高的市场,总额已达9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7亿元),这标志着中国已成为国际酒类消费的核心市场,中国酒类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但同时,我国进口酒市场尚不成熟,要达到规范、理性的完善阶段,尚需要时间累积和一系列基础工作。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会长朱思旭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作为中国酒类消费第一大省,2010年广东省的酒类产品总销售额高达360亿元,占据了全国酒类销售总额3800亿元的9.5%,其中,进口酒在广东实现销售总额110亿元,占广东省酒类消费总额的近1/3,占全国进口酒销售总额218亿元的50.5%,进口葡萄酒销售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增长。

  “消费者对进口酒的接受度很高,在很多政务、商务场合,进口酒已经取代了传统白酒成为酒饮首选,消费者的理性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对品牌、品质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朱思旭表示,即便从全球市场格局来看,广东省也算得上酒类商品的重要集散地和成熟市场。

     但是,类似于价格虚高、品牌良莠不一、产品宣传模糊虚假等现象仍客观存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国内产品质量等级制度无法与国际接轨,缺乏完善的相互认证体系,导致进口酒产品的质量分级在国内无法可依、难以落地,加之某些商家不负责任的虚假炒作,给进口酒的消费者造成了极大误导。

     众所周知,国外酒类生产通常有一套完整的质量等级划分制度,根据原产地控制、原材料品种、种植数量、酿造过程等各方面加以评定,从而起到明确有效的品质“标识”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与之对应的认证制度,既无法将之引入国内进行消费指导,也无法对进口酒品质等级标注的不规范行为做出有效监管。

     “国内缺少标准化的产品等级划分制度,而进口酒原有的质量等级划分制度又难以接轨应用,这就导致进口酒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其质量评价缺乏完整性和延续性,固有价值无形流失。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是一种遗憾与损失。”朱思旭表示,目前在国内市场上常见的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大多是企业自行建立的,不具有全面性和代表性,而且主要集中在葡萄酒方面。相应地,消费者更多是依靠对国产品牌的感性认识对其做出质量评判。而对于葡萄酒、烈性酒等不同类型的进口酒产品,在对其品牌了解相对有限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做出有效的品质判断。

     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正在积极筹划建立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与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顾名思义,这个中心主要是针对洋酒产品,其职能分为监督和检验两方面,不仅开展产品质量、理化指标的检验,还担负着监督市场、规范流通的职责。”朱思旭介绍说,以此为基础,根据广东市场的消费特点,规范引导酒类经销企业的宣传、营销。“我们不应该只看到进口酒的强势,更要思考如何对进口酒市场加以保护,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对消费者的利益负责。”朱思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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