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散装酒贴标销售制 从7月起,重庆市从严监管进入市场的散装白酒,特别是把偏僻乡镇市场销售散装白酒、农村酒宴用散装白酒作为监管重点。全面实行散装白酒贴标销售:凡散装白酒销售者,必须将酒的来源情况(含厂名、厂址、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酒的原料以及酒精度等信息填入由重庆市酒类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散装白酒销售标签标识》,然后粘贴在盛装容器的显眼位置。填写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违者按《条例》和《办法》处罚。同时,坚决取缔、禁止游摊销售散装白酒。
同时,要求各区县商贸流通部门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泡制酒销售的管理,把好泡制酒、基酒质量关,主动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零售泡制酒浸泡物的监督管理,防止群体性中毒事故发生。
强化酒类流通执法检查 坚持酒类管理工作推进与酒类执法监管推动相结合,经常开展酒类执法检查活动,并作为深化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明确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整治城镇市场的同时,把偏僻边远农村作为监管重点。在监管、整治瓶装酒类商品的同时,着力监管、整治散装白酒;在监管、整治高档名牌酒类的同时,重点监管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整治农村市场瓶装劣质酒,特别是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伪造、仿造、篡改、假冒厂名、厂址、商标、包装、装潢、防伪标识的酒类,要从严监管,依照《条例》和《办法》查处。
加大酒类管理宣传力度 在采用讲座、专栏、宣传单、咨询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条例》、《办法》等酒类管理法规知识的基础上,重庆市监管部门采取了两项有力措施:一是印制10万张酒类管理公益广告宣传画,强制张贴在市场、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店、烟酒店等酒类销售场所。二是从2011年6月起,由重庆市酒类管理局、重庆市酒类管理协会创办发行内部刊物,发布酒类管理政策、通报酒类市场信息、展示酒类企业风采、提高行业自律能力、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酒类管理示范单位 鉴于酒类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等,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庆市酒管局分别在主城、渝西、渝东北、渝东南共选择5个区县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市酒类管理工作的示范单位,以创造经验,促动面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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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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