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历史见证鸿茅药酒“驰名前进”

2011-6-28 10:12:21 食品商务网 评论(0人参与)
    “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清乾隆四年)距今已传承272年,由67味中草药大组方,辅以品质上乘、口感清冽的鸿茅基酒,经独特的八步69道古法工艺酿造而成。公元1830年(清道光十年)鸿茅药酒被钦定为宫廷御用贡酒。从道光年间至民国初年,历时五位皇帝,一直为宫廷权贵强身治病所用;1945年,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鸿茅药酒与茅台酒一起作为“会议专用酒”。当时不少中央领导喝过后都称赞道“南有茅台,北有鸿茅”。

    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在医药行业真正有300历史的品牌屈指可数,像陈李济、同仁堂、胡庆余堂等,而能完整保存至今的药酒品牌,“鸿茅”更是硕果仅存,“中华老字号”既是对百年历史的最好见证,也是实至名归。

    然而对于企业来说,“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商标保护的一个体系。因为“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宽于普通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延伸到了其他类别的商品。“驰名商标”除了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外,更已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评价指标之一。为全面扩大百年鸿茅品牌的影响力和保护范围,规避其他产品侵权及破坏鸿茅品牌的行为,鸿茅在2010年也全面做好了申报驰名商标的准备工作,力争在2011年获得审批认定。

    如今享誉近三百年的老字号凉城县“鸿茅”商标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称号。这是我市首获此殊荣,填补了全市没有国家驰名商标的空白。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晓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