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公款吃喝”和“只能喝本地酒”扯不上

2011-6-9 10:36:09 红网 李辉 评论(0人参与)
  为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河南信阳市纪委特别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而娱乐休闲场所消费票据不得入账报销。(《大河报》6月8日)
  
  治公款吃喝病,自然属于“政治正确”之列,而“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这样的规定,却令人极为费解——抽河南烟同样也是在烧钱,喝本地酒一样喝多了也醉,吃信阳菜同样吃多了也撑得胃难受。这三者,和外地的烟、酒、菜,实在没有什么区别,在公款消费面前大家应该一律平等才对。
  
  新闻中,一位信阳市委的官员表示,“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对应的是“公务接待不追求奢侈名贵”,这个逻辑是奇怪的。河南烟、本地酒、信阳菜是否奢侈名贵我们不需要举例判断,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就算它们都是平价的,难道抽它们、喝它们、吃它们就是对的了么?它们再微小,蚂蚁搬家同样可以把公款这座高山给掏空;它们再便宜,不该用的每一分钱,还是不能用到用公款胡吃海喝之上。
  
  更重要的是,当地的这一规定,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而这恰恰暴露了当地令人吃惊的思维方式。事实上,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当地的烟、酒、菜,哪一个不是“本地货”呢?更何况,当地烟、酒、菜的生产和经营企业不应该也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去保护——公款没有这个功能,当地相关单位及其官员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这个权力;而对于当地相关企业来说,突如其来的“福气”或许就是在未来发展中缺乏市场竞争力的“祸根”。
  
  把“治公款吃喝”和“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扯到一块儿,那叫使错了劲。在公务接待中,烟压根不应该出现,酒则需要尽量少喝,饭菜能够让人吃饱、不至于过分寒酸就可以了。不该接待的,不管怎样都不能用公款去接待;需要接待的,无论如何都应该在合情、合理、规范的框架中接待——有关方面该做的,是真正管好干部的那张嘴,彻底守住公款的路径,这里面,没有“本地”和“外地”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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