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驾照交警“请喝酒”

2011-7-17 9:19:24 法制网 王第梅 林增崇 评论(0人参与)

只听说过交警查处酒后驾驶,却没想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一批即将毕业的准驾驶人却受到了特殊礼遇——交警请喝酒。7月7日上午,50多名刚刚参加完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考试的准驾驶人来到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一次特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就在这里举行。

玉林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王第梅结合玉林市今年以来发生的三起因驾驶人酒后驾驶小汽车、摩托车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第八修正案中酒驾处理程序及酒驾问题相关法律规定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制课。随后,民警现场邀请几位准驾驶员当场“豪饮”,并对这几位分别饮用了一定量白酒、红酒、啤酒的驾驶员在半个小时后用警用测酒仪进行现场测试。

9时,参与体验活动的准驾驶员郭先生喝下第一瓶啤酒,9时35分,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5mg/100ml;喝下大约3两米酒的黄女士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超过饮酒临界值。参与体验的周先生喝下约3两的56度二锅头,经吹气酒精检测仪吹气结果显示,周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4mg/100ml,超过醉酒临界值。

“如果在这个时候开车,被警察抓到,都得接受处罚。”玉林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林芬兰告诉大家,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逐步上升,在一到两个小时内达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司机认为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就没事的想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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