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泡药酒的三大误区

2011-8-26 8:17:16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配制药酒看似简单,其实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如果对药性不清楚,不了解配制常识,可能会发生意外,因此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毒副作用。
     那些仅流传于民间的偏方,未经过长期临床应用的检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会大打折扣,不能盲目采用。一定要弄清楚其中的主要药物成分、适应症和禁忌症,要防止因同名异物或异名同物而搞错药材。
  大家在选择药材时,常见误区如下:
     第一、药材不分生熟。
  某些药材的鲜药和生药在服用前,往往需要先行加工炮制。比如川乌、草乌都是祛风湿、散寒止痛的良药,但生品含有乌头碱,0.2毫克就能中毒,3毫克—5毫克即会达致死量。而且,因为药物在酒中的溶出率会增加,所以在药酒中其毒性会愈加明显,我们就曾遇到过因服用自己配制的生川乌、生草乌药酒而致命的悲剧。
     第二、望词生义,用错药材。
  例如,有人不懂药理药性,误认为止咳平喘的华山参也是人参类的补益药,泡酒服用出现了面部潮热、手舞足蹈的阿托品中毒症状。
     第三、同物异名,忽视药材的正规名称。
  例如,有人因为不会鉴别中药材,把有“野天麻”之称的曼陀罗当成天麻,大剂量使用制成药酒而致中毒。曼陀罗含有东莨菪碱,过量服用会引起神经系统损害,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甚至死亡。
     我国现存最早的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指出:“药性有宜酒渍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不得违越”。说明有些药物是不宜入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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