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虽好,可不要贪多哦!

2011-8-9 11:45:00 内蒙古晨报综合报道 评论(0人参与)

  炎炎夏日,啤酒特别受欢迎。但滥喝啤酒的危害同样不可小觑,饮用应当有节制,才能有益身心健康。

  一、饮用不宜过量:有的人大热天畅饮啤酒,接连喝下四五瓶,喝下去的大量水分会很快排出,但酒精会迅速被吸收,使血液中的血铅含量增高。如果整个夏天天天过量,会抑制、影响细胞的正常活力,也可能导致脂肪堆积而阻断核糖核酸的合成,造成“啤酒心”、“将军肚”。

  二、酒温不宜过低:存放在冰箱里的啤酒应控制在5℃至10℃,啤酒各种成分在这一温度区间协调平衡,能形成最佳口味。温度过低的啤酒不仅不好喝,而且会使酒液中的蛋白质发生分解、游离,营养成分受到破坏。

  三、酒瓶不宜捆扎:捆扎包装或非B字标记玻璃瓶包装的啤酒爆炸伤人的事时有发生。原封啤酒的瓶内有一定气压,环境温度高,瓶内压力也会升高,所以大热天购买啤酒特别得注意“防爆”,不要购买标签标识不规范、使用捆扎包装或非B字标记玻璃瓶包装的杂牌啤酒。

  四、熏鱼不宜配用:在大量饮用啤酒时,所配菜肴中不宜有熏鱼、熏肉等烟熏食品。因为烟熏食品中含有机胺,烹调过程中还会产生多环方烃、氨基酸衍生物甚至苯并芘。当饮酒过量而使血铅含量增高时,烟熏食品中的上述物质与其结合,可诱发消化道疾病甚至肿瘤。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