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喝酒“避罚”不灵了

2011-9-23 17:52:32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乔子鲲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公安部在其下发的关于“酒驾”案件指导意见中,对一系列实际执行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都进行了明确回应。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针对一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应当立案侦查。

  应当承认,公安部的这一明确指令,不仅让警察执法有据,也在实践层面堵住了法规被解构掉的漏洞。更引人关注的是,此次指导意见对酒驾立案标准的原则是“从严掌握”。不过,面对当场喝酒逃避酒驾的行为,指导意见似乎有所含糊,表明对此类行为的执法判定有所疑虑。

  事实上,如果依据上述“从严掌握”的原则,完全可以规定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这样就可起到足够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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