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者必备:老酒拍卖底价参考

2011-9-26 15:07:12 《华夏酒报》 周青馗 评论(0人参与)
  当今,国泰民安盛世收藏,社会收藏热导向了老酒的收藏热,不断出现厂家炒作、作秀的消息,聪明人自有自己的眼力,盲目跟风和理智失控的收藏都是应该避免的。通过对中国十七大名酒(1989年全国第五届评酒会评出的中国十七大名酒)价格调查得知,主流中国名酒的价格近年来大幅度提升,仅国酒茅台就曾一年中价格上升五次,其他中国名酒或地方名酒也不甘寂寞、水涨船高,千元大关的酒已不再是天方夜谭。市场价格决定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一瓶老酒的升值空间并非依据某场拍卖会上的拍卖价格而定(如茅台酒),而应该不违背客观规律和市场规律,在消费者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定价,才是科学合理的。故此,我们在参考以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调整老酒的交流与拍卖底线参考价格,大致排列如下:
  
  (一)1949年至1979年生产的中国名酒:增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10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的100%以上。
  
  (二)1980年至1990年生产的中国名酒:增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的8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的60%以上。
  
  (三)1991年至1993年生产的中国名酒:增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的5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值幅度是当今市场价格的40%以上。
  
  (四)1994年至1995年生产的中国名酒与地方名酒应在现价的基础上增幅达30%—40%左右。
     
  总之,以上仅为大致的估计与排列,不一定准确。老酒收藏最重要的目的是要饮用,生产与收藏年份与升值幅度并非同步进行,如果失去了饮用价值,老酒的收藏就会一票否决。但精神层面的价值又不能与饮用价值相提并论,因为这时的历史感情分数会显现出来。故此,对老酒的价值判断和定位要综合考虑;要看买卖双方的心理需求,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自我调控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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