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发现:11种啤酒瓶不合格

2011-11-14 9:23:01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本报讯 11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1年第155号公告,其中11种啤酒瓶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啤酒瓶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啤酒瓶》GB4544—1996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啤酒瓶产品的内应力,抗冲击,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表面耐水性,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垂直轴偏差,满口容量,标志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奥联(天津)玻璃有限公司、怀来方圆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秦皇岛索坤日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的47种产品符合标准的规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11种不合格啤酒瓶名单


  有1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抗冲击、耐内压力、垂直轴偏差项目。其中,有10种产品抗冲击项目不达标,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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