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招商有亮点吗?

2012-1-5 9:41:31 《华夏酒报》 姚晓黎 评论(0人参与)

  现在酒类经销商的综合素质在提高,品牌意识在上升,市场意识在加强,经销商对品牌和项目的选择已越来越理性,对所代理品牌的选择越来越挑剔。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招到商,招到优秀的经销商,招到有实力的大经销商,还象前些年那样用“忽悠”的招商心态已经行不通了。招商,需要企业在营销战略、品牌战略、市场布局、招商政策、产品体系、招商模式、广告策略等诸多方面,做出全面的调整和提升。
    
  当与意向性商家见面时,首先要以自身的热情营造一种自然热烈的气氛去感染对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方。其次在招商模式上要灵活地创新“亮点”。

  在加强自身企业内功的修炼和品牌形象提升后,要一改单一的经销合作招商制,应尝试推行“入股商加盟制”、“专供包装买断制”、“市场托管商加盟制”、“系统或单位个性产品订购制”、“渠道专供产品制”等形式多样的合作模式。将经销商地位提升到战略联盟合作平台上,让其有主人公地位和责任感,以致大胆投资。

  同时,还要在行业外的高端平面媒体加大品牌形象提升和招商信息的传播。吸纳行业外的资本商斥巨资托管1个—2个省级市场,形成以行业外的资本商巨资托管市场并炒作品牌,传统的渠道商快速分流产品的局面是最佳的。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