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酒品年内将有“电子身份证”

2012-3-21 13:59:50 新疆网 李宁艳 评论(0人参与)

  预计10月,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和巴州三地居民买到酒后,可通过上网查询看到酒品的电子随附单,确定酒品的来源、流向、品名等信息。

  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孙振晓在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目前,新疆已确定乌鲁木齐、石河子、巴州三地为我区进行酒类溯源体系建设和酒品电子随附单管理的试点地市,并逐步全区推广,力争两年内实现全区酒品酒类随附单电子化。

  据了解,酒类流通随附单是酒类企业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填写,上面涵盖酒品的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重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是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利用互联网,实现随附单电子化,酒类管理部门可建立酒类监管体系,随时可查检到有关产品数量、去向和分布等相关情况,有利于监管,也利于消费者购酒时查检。”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金小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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