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行业的诚信与责任,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并且不断深化,做到更好的问题。”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在2012中国国际“酒与社会”时代论坛上表示。
当前,中国酒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但也必须看到行业与社会在和谐发展间仍有潜在危机,由于消费者对酒类产品的传统认识存在局限性,往往将一些社会性问题与酒联系到一起,比如将“酒驾”的根源归咎于酒类产品;比如将抨击公款消费的矛头指向高端酒类产品。参照“三鹿事件”给国产乳制品行业带来的沉重打击,酒类行业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意识。在这个大背景下,酒类行业要做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诚信建设。
王延才认为,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看就是诚信经济。而反观近期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就是诚信缺失导致的必然后果。具体到酒类行业中,王延才表示,酒是一种通畅性的快销品,也是一种嗜好性消费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酒类产品以其特定的功能和文化属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在这千丝万缕的联系中,诚信与责任是至关重要的维系纽带。”王延才分析说,企业财富增长取决于消费者对其产品、品牌的认可与喜爱程度,而通过诚信经营,以及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酒类企业可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和尊敬,从而获得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社会责任是创建和谐酿酒产业的必然条件,而一个酒类企业的可健康持续发展,应该是责任付出和信任收获的互动过程。”
对于酒业社会责任的深入理解,王延才认为,“酒业要始终要把国计民生放在首位,把消费者的需求铭记于心。”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一个针对民众所关注的热点话题调查,社会道德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督排名靠前。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把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就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比如进一步推动工业化生产,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大力度推广酒类流通溯源体系,存储相应的追溯及防伪信息,配合系统平台信息处理,从而实现酒类产品的质量回溯及防伪。这一系列工作,都不失为酒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也是构建酒类行业和谐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王延才说。
“此外,酒类企业还应该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核心发展观,贯穿到生产、管理、营销等全过程当中,比如倡导理性饮酒,推广健康、文明的酒文化,拒绝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等。任何一家酒企业的不当行为,都将给整个酒类行业带来不利影响。酒行业是一个整体,酒企与酒企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王延才表示,企业必须加大对酿酒产业认知的正面宣传,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理念沟通,维护产业的共同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客观地说,当前酿酒行业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确存在着一些不足,信用缺失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制假售假、串货销售等不讲诚信的行为,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王延才说,由此所引发的问题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也严重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利益。“基于此,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在行业内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倡导行业和企业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如2011年与国际酒精政策中心(ICAP)共同合作,举办了“全国酒类行业诚信自律活动研讨会,并计划开展包括“诚信自律宣传、广告及营销自律准则起草发布、全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等活动;还配合国家工信部、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作,举办了“中国酿酒产业‘两化’融合、‘两型’企业战略推进主题论坛”。
诚信为本、责任为先,酒类行业的和谐发展之路由此延伸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