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商标损失商誉

2012-5-28 9:19:40 《华夏酒报》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公道自在人心”。如今,在“卡斯特”注册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标一事上,似乎也只能暂借这句话了。


     4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有限公司及其中国经销商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标,并向商标拥有者上海班提酒业公司赔偿3373万余元。随后,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有限公司的殷凯表示,班提酒业指责法国卡斯特侵权的证据不完整,近期他们将上诉到浙江高级法院。可以预见,这场纷争仍将继续。


     近期关于商标的纠纷又何止这一桩。就在5·12汶川地震4周年之际,曾因为汶川地震捐款1亿而声名鹊起的加多宝集团,被要求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一事件让加多宝感觉很受伤,但也有消费者力挺说,“商标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指向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而不是单纯的文字标示。我喜欢喝以前的王老吉,以后也势必会喝加多宝。”


     与单纯的商业标识相比,商誉或许更值得人们去追求。然而,由于“卡斯特”商标的长期纷争,无论是双方企业的经销商,还是产品的消费者,都因此受到了一定的伤害,这对于维护企业和产品的商誉来说,显然不是一件有益的事。


     美国商标法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使用获得权利的原则,其理论基础是,商标只有在使用后才会获得商誉,也才有必要对其进行法律保护。虽然后来美国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注册原则,但仍坚持保护商标权其实就是保护商标所代表的商誉。


     由此可见,拥有或失去一枚知名商标,或许会在短时间内积聚或损失大量的财富,但其不是决定企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因素,商誉才是。如果两家企业因为“卡斯特”商标权的争夺而最终损伤了各自的商誉,岂不是得不偿失?


     目前,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拥有“卡斯特”注册商标已是事实,而法国CASTEL进入中国以来,通过与张裕合作以及后来长期的市场耕耘,在中国市场上也积累了一定的商誉。


     眼下,不管是法国CASTEL,或是上海卡斯特酒业,或许都不宜在“卡斯特”商标本身上过多纠缠。毕竟,商标不过是个标志,最终影响市场的是产品的商誉。双方不妨把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给法律,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交给市场。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苗倩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