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春获授“江苏省食品工业先进企业”

2012-8-21 19:17:43 中国酒业新闻网 周日照 评论(0人参与)

   本网讯 日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省会议中心召开,江苏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秀兰参加会议,企业连中三元,捧回三项大奖,梅兰春成为江苏食品产业一颗耀眼的新星。

  去年在江苏白酒界首批荣获“中华老字号”的泰州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在会上荣获“2011年度江苏省食品行业优秀企业”称号,泰州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秀兰当选为 “2011年度江苏省食品行业优秀企业家”,泰州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高传强被评为“江苏省食品行业先进工作者”。

  此次会议审议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表彰了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食品企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省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周毅彪在会上对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省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俞军在会上讲话。作为江苏芝麻香白酒代表品牌,泰州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秀兰向与会领导和同行汇报交流了梅兰春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刘秀兰分别从企业的体制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推广、技术研发等方面全面汇报了梅兰春的发展成就,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省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周毅彪高度肯定梅兰春近年发展成就,勉励企业加快新基地建设,为振兴苏酒方阵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梅兰春能够获此殊荣主要是因其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诸方面有突出表现,梅兰春也是泰州市唯一获此荣誉的企业。据悉,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总结推广全省食品工业企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业与企业家的经验,积极引导企业在同行业中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江苏精神,推动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鼓励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走诚信、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