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1年,国家针对白酒税收实施改革措施,在粮食白酒从价征收25%、薯类白酒从价征收15%消费税的同时,每500克白酒再按0.5元从量征收消费税,并取消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此次白酒消费税调整,引发了白酒行业新一轮洗牌,很多凭借低档产品的巨大销量而风光一时的白酒企业陷入困境,市场表现急剧下滑,这成为白酒行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其促使更多白酒企业开始通过品质提升和营销创新等手段,积极寻求产品结构的升级。
2006年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对白酒行业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保留每500克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政策,调整后,粮食白酒从价计征税率下降了5%。
此次税改维持从量税不变,而从价税统一为20%,对于扶持优质白酒企业和淘汰部分劣质白酒产能,起到了很明显的作用。
一方面,使得白酒生产企业进一步收缩低档白酒产能,另一方面,刺激了白酒企业的高端战略。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此次税改更有利于一些大型白酒企业,特别是名优白酒的发展,由于涨价所带来的压力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和释放,高端白酒产品的市场表现日益突出,广大消费者对名酒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2009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为优势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促进酒类税收政策向更加规范化发展。
【荣耀解读】
中国白酒产业自新中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国成立以来,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年生产超过1000万千升,产值超过3800亿元,销售产值4000多亿元,利税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庞大产业。为税收做出贡献是白酒行业繁荣民族经济、推动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主要途径。
其中,以“四大名酒”为代表的名酒企业表现尤其突出。
随着白酒行业快速发展,产业优化的步伐也在加快,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四大名酒”等龙头企业在白酒行业的整体进步和健康发展中,起到了优秀的示范作用和重要的引领作用。
数据显示,在2012年,白酒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所占比重约为10%,资产、销售、利润则占到行业比重的80%,特别是大型企业,虽然数量仅占1.49%,但其拥有行业62.39%的资产、45.24%的销售收入以及71.86%的利润总额,利税贡献非常突出。
从历史发展脉络上,我们能够清晰看到,自建国以来,中国白酒行业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下的酒类专卖制度,直到1979年取消酒类专卖制度后,白酒业逐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国家对白酒行业的产业政策调控主要是通过税收手段进行。或者说,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直接影响到白酒行业的趋势走向。
1996年之前,中国白酒处于“需求导向性”阶段,规模和产量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后,消费者对白酒的需求得到了空前释放,因此,涌现出无数的中小型白酒企业,同时白酒企业的产销量也飞速上升,在1996年达到了巅峰的801万千升,市场上形成了名优酒与地产酒并行的品牌格局。
随后,由于受外部环境、“标王”事件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白酒行业的发展转而进入低谷期。
直至2001年白酒税收改革,对白酒产品征收从量税,这从企业战略的层面为白酒行业指出了营销理念调整和产品结构提升的发展方向。
诸多白酒企业开始变革产品结构、寻求高端延伸,这迅速释放了名酒企业的内涵、价值优势,以国窖1573、老白汾、红西凤为等代表,名优酒企的高端产品迅速风靡市场,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青睐,而相当一部分中小型白酒企业则在市场竞争和新税制的双重压力下,逐渐走向没落、消亡。
到了2006年,国家对白酒消费税政策做出调整,以此鼓励白酒行业进一步发展,白酒行业的高端化趋势更加明显。在2006年国家调整白酒消费税政策之后,白酒行业的高端化趋势更加明显,广大名酒企业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和品牌传播力度,不断提升名酒价值的社会认同感,有效促进了高端白酒消费的品牌化、理性化发展。
另外,虽然新的税收政策给低档白酒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但考虑到消费者的不同消费水平,名酒企业仍然坚持生产较高质量水平的中低档产品,以满足广泛的市场消费需求。例如,汾酒、泸州老窖、西凤等企业在各个价位上的产品,都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这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名酒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