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啤酒 7人被刑拘

2012-11-22 14:25:15 当代生活报 陈强 马俊 评论(0人参与)
  黄某和刘某是某品牌啤酒的区域代理商,为了扩大销量,两人竟要挟南宁市秀灵路一带的夜宵摊专营该品牌啤酒,否则会被砸摊子。11月21日,记者从西乡塘警方了解到,目前,黄某和刘某等7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刑事拘留。

  11月3日晚上11时,西大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伙男子开车在秀灵路东三里强卖啤酒,如果不买他们销售的啤酒就会遭到殴打。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伙男子正要求摊主只能卖他们指定品牌的啤酒,否则“就会对烧烤摊不利”。随后,民警将这伙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同时查获两辆装有数十箱某品牌啤酒的面包车。

  经审讯,该伙男子对强卖啤酒的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团伙成员黄某,是某品牌啤酒的代理商,而刘某则是一名下级的经销商。为了在短时间内扩大这一品牌啤酒的销量,刘某提出向烧烤摊强行出售啤酒的建议。

  自今年10月以来,刘某和黄某拉上该公司的一些业务员,开着啤酒车前往秀灵路一带的烧烤摊“推销”啤酒。看到不是卖该品牌啤酒的烧烤摊,便与摊主进行交涉,同时将烧烤摊内正在卖的其它品牌啤酒强行拉走。如果摊主一不服从,他们便打砸烧烤摊。迫于这个团伙人多而且下手狠,大多数摊主选择了接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烧烤摊主,遇到类似不法行为时,一定不能忍气吞声,应当选择恰当时机报警;同时,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对于相关经销商,警方也提出告诫,不要采取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否则造成恶果得不偿失。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卢静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