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家酒业获评“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

2013-1-29 9:43:37 《华夏酒报》 邱会东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企业)代表大会”上,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公司再获殊荣,连续两届荣获“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称号。

     多年来,孔府家酒业一直坚持将儒家思想纳入企业运营中,兼容并蓄,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传统白酒企业的现代营销之路,获得“全国酒类行业优秀营销商”大奖可谓实至名归。

     2006年底,以邱振新为首的孔府家领导集体形成,孔府家酒业一系列致力于工艺研发、产品创新的质量提升战略开始付诸实施。至2011年10月15日,孔府家酒业第28届酒文化节和儒雅香孔府家酒封藏大典的隆重举办,使儒雅香孔府家酒成为中国白酒收藏市场的新宠,藏家争相购买。孔府家酒业经过5年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以儒家文化为内核产品和营销相互促进的价值新阶段。

     新的阶段,需要新的动力。2012年9月16日,孔府家酒业与联想控股酒业正式签约,联想资本注入孔府家酒业,为其发展注入了世界500强的基因。联想控股作为中国最早开始全球化和多元化进程的企业之一,此前已经涉足IT、房地产、消费与服务等多个领域,而酒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则是联想控股“消费与服务”板块重点关注的行业之一,营销思维和方式的创新将是联想旗下白酒企业未来的一大亮点。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孔府家酒业再次荣获“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殊荣,这既是对孔府家酒业过去多年营销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孔府家酒业进入联想平台后的营销期许。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