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2年第一届全国评酒会至今,60年来,四大名酒走过的征途,激扬而宏伟,时至今日,以四大名酒为代表的中国名酒,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帜。
从最初的“四大名酒”到后来的“八大名酒”、“十七大名酒”,中国名酒的队伍不断壮大,它们来自不同地区,代表不同香型、采用不同工艺,不仅在弘扬传统工艺等方面有所建树,而且在流通、营销、管理等现代化多层次的企业运营方面探索创新,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反哺社会的公益事业等方面一马当先,他们秉承了这个行业锐意进取的旗帜精神,矢志不渝地推动中国酒业走向世界。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在“四大名酒荣耀60——名酒价值与中华文明”高峰论坛的答谢晚宴发表了如上讲话。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位于北京西直门中糖大厦,走进刘员的办公室,你会发现到处都是书,书的内容范围极广,从酒水类到考古类,再到收藏类。可以说除了酒,书就是刘员的最爱了。
每次采访刘员,他的语气都相当平缓,少有阴阳顿挫,慢条斯理,但内容却比较丰富,从流通成本到物价上涨,再到酒类立法过程。
流通成本
“我始终认为,我们的四大名酒能取得今天的辉煌成就,除了他们自身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之外,也离不开更多酒业人的共同呵护。成千上万的经销商与他们进退与共,亲密合作;每一位供应商、配套商,用他们的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名酒的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固保障;还有像《华夏酒报》这样的行业媒体,时时刻刻关注着名酒企业,关注着酒类行业的发展动态,为酒业发展送上不遗余力的呐喊与支持。”在“四大名酒荣耀60——名酒价值与中华文明”高峰论坛上,刘员又一次在公众面提到了流通环节中的重要角色。
刘员不止一次谈到现在流通的成本太高了,中国现在的流通成本甚至比国外都高。首先是物流,中国的物流这几年才真正开始形成规模,可以说物流的发展为白酒的高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油价不断攀升、用工成本的增加、库房租金的上涨都给白酒各个流通环节带来了压力,流通环节的利润不断地被挤压,这种现象其实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理的,“应该充分保留各个环节中本应该有的利润”。如果流通是赔钱的,那行业的危机也就不远了,所以保护流通中各环节的利润刻不容缓。
长期以来,由于直接与消费者接触,酒类流通领域一直都是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渠道。而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大部分的篇幅强调了对酒类流通渠道的管理。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也启动了对酒类流通渠道的监管,这足以说明酒类流通的重要。
营销商
虽然2012年行业的整体情况会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是白酒这几年的发展还是比较乐观的。一路走来,白酒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路伴随的营销商,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每年都会举行一次营销商大会,总结一年的变化,表彰优秀的营销商。
2012年的上海营销商大会上,刘员表示:“企业做品牌,营销商做渠道。”这是未来白酒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比较科学的合作方式。但是现在渠道的竞争日益激烈化,竞争的加大使得一些经销商不得不改变策略,加大开发新市场,而各个终端的门槛也在不断提升,市场逐渐呈现饱和状态。”
“一定要营销商有钱可赚。”刘员说,只有营销商真正赚钱了,酒企才会发展得更好,这是不争的事实。
“2012年高端酒的库存问题确实存在,但是有些情况比较特殊,也不是所有地区都出现了经销商库存问题。”因为国家政策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的相关规定,使得高端白酒销量受到一定的影响,有些地区出现库存问题。
对于库存问题,有人表示,其实库存问题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正常的问题,保持一定安全的库存是长期以来白酒行业操作的习惯。
酒类立法
酒类立法,这个话题多年来一直在提,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一位曾参与白酒打假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称,现在造假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打掉一个造假窝点,过不了多长时间,这伙人就会在另一个地方开始造假。对这种现象大家都表示无奈。
刘员表示,从根本上解决制售假酒的情况还是应该加快推进酒类管理立法,严格酒类市场,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希望国家出台相关酒类流通行业的管理法规,这一点对酒类行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虽然《食品法》等法律法规中有部分的相关条例,但相对分散,对不法分子的约束力相对有限。另外,酒类行业缺少专业的执法机构,虽然部分执法部门的工作会涉及对酒类行业的管理,但还是缺少有专业鉴别能力的执法人员,对于行业的管理存在一个难度。
酒类立法一方面是保护国产高端白酒,另一方面对国外进口葡萄酒也是一种规范。刘员坦言:“目前进口葡萄酒市场存在的以次充好、贴牌、国产酒冒充进口葡萄酒等现象,主要是由于目前酒类监管专门法律法规的缺失,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甚至‘无法可依’,势必造成酒类监管乏力。”
多年来,刘员一直在呼吁,尽快推进酒类立法来规范中国酒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