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商标之争

2013-1-9 14:35:36 《华夏酒报》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2012年7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一份公告让白酒行业争议四起。公告称,申请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已经初步审定通过,公示期为3个月,异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
 这份公告意味着如果在这3个月内没有异议或是异议不成立,茅台将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国酒”。不过,在“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流出不久,众多白酒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业便集体发声。在3个月的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异议文件。
 异议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茅台此前曾数次提出类似商标申请,都被国家商标局驳回,在同样的法律规定下,此次却能通过初审,前后不一致的结果引发争议;二是“国酒茅台”商标属于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范畴,异议认为其有违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一旦“国酒茅台”注册成功,将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造成不公平竞争,对同行业其他经营者利益带来损害。
 目前,“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进入异议审查阶段,国家商标局将针对所有异议进行审理,要求茅台进行答辩,最后,国家商标局将给每一位异议人发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一旦异议被国家商标局认定成立,就意味着茅台此次申请“国酒”商标将再度落空。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如果所有异议都被认定为不成立,异议的任何一方可以选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不行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最后还可上诉到北京市高院作终审判决。从目前一些异议人的表现来看,倘若“国酒”商标真归茅台私有,这场“国酒”商标纷争很有可能会演绎成一场时间漫长互相上诉的持久战。

11年申请路
 这已经是茅台第10次申请“国酒”商标了。从2001年起,茅台便走上了一条长达11年的“国酒”商标申请路。
 据国家商标局网站显示,茅台此前曾分别于2001年9月13日、2006年8月1日、2007年9月10日多次申请过“国酒茅台”商标,结果都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申请。
 针对2006年8月1日茅台提出的申请,国家商标局批复为:“国酒”是对某种品牌酒的品质的褒扬,作为一种荣誉不应为一家独占,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用于指定商品上有夸大宣传作用并具有欺骗性。基于上述理由,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予以驳回。之后茅台酒厂曾不服驳回决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经过复审维持原判。
 茅台此前多次受挫并非没有缘由。2010年7月,国家商标局颁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规定,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该标准还规定,对带有“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国酒茅台”商标正属于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范畴。不过,这并没有阻挡住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步伐。
 201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贵州省工商局成立国酒茅台分局,在全国范围内首开为一家企业设立工商分局的先河。随后,茅台于6月9日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
 此次申请初审通过,与茅台近几年在“国酒茅台”称号上的打造或许也有一些关系。在茅台酒厂,不仅酒厂的大门上赫然写着“国酒茅台”四个大字,酒厂内也四处可见,甚至道路两旁的植被也被修剪成“国酒茅台”字样。几乎可以说,只要是有“茅台”字样出现的地方,前面就会加上“国酒”二字。茅台的每一位员工也会很自觉地称自己为“国酒人”。
 此外,茅台在全国的销售网点也都统一换上了“国酒茅台”的门脸。通过长期的宣传,加上茅台自身在白酒行业的影响力和历史地位,“国酒茅台”的说法逐渐被一些人认可。
 不过,尽管之前业内对于茅台在“国酒”方面的宣传并无强烈反应,但当此次茅台提出“国酒”商标申请时,包括五粮液、汾酒、洛阳杜康在内的众多白酒企业以及外界人士迅速发出反对声音。这些反对的声音也让茅台此番“国酒”商标申请变得前途未卜。

95份异议书
 2012年10月20日,三个月的公示期满时,针对“国酒茅台”四个不同图案的注册商标申请,社会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异议文件。除了2份异议不予受理外,其余93份“待审”,目前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显示的流程是“变更异议”。其中,提交异议的实际异议人有40多家,包括五粮液、汾酒、剑南春、水井坊等企业和自然人都提出了异议。
 第一个公开提出异议的酒类企业是山西汾酒。10月20日,在“国酒茅台”初审公示到期之时,汾酒集团发表声明表示,依然坚持8月6日商标异议书的理由和立场不变,并将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并将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在汾酒之后,大量酒企跟进反对。五粮液方面表示,从国际惯例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一个企业或是一个酒类品牌定为“国酒”。“国酒”作为公共资源,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如果“国酒”称号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洛阳杜康控股也就这一事件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同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异议书。洛阳杜康控股方面表示,白酒企业申请“国酒”,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构成对其他白酒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进而负面影响整个白酒行业的竞争环境。洛阳杜康控股反对的不仅是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同时也反对国内所有企业申请“国酒”商标。
 除了行业内的反对声音外,业外公众的反对意见也不少。7月30日,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最先以商标异议申请人的身份,向国家商标局邮寄递交了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申请。该律师事务所的解释为“从公益角度考虑,推动国家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维护商标秩序。”
 此外,来自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方面的声音也都对“国酒”商标申请一事表达了看法。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秘书长彭洪曾对媒体表示,“国酒”商标是一种巨大的隐形资源,代表着行业领军者的地位以及社会对其品质、企业文化的高度认可,其背后有巨大的垄断性、排他性利益,需谨慎对待。
 不过,也有一些声音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表达了肯定。历史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范同寿认为,茅台作为中国白酒行业的领军者,在酿造工艺、香型、口感、回味、功效等方面都独具特色,应当无可争议地成为“国酒”。
 种种声音充斥在2012年的这场“国酒”商标之争中,而纷争的结果至今依然扑朔迷离。

不算结果的结果
 目前,社会各界提交的95件次异议文件中,除了2份异议不予受理外,其余93份均处于待审状态。按照《商标法》规定的流程,在商标初审结束后,国家商标局会审查异议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在材料收集完毕后,国家商标局将会给茅台寄送答辩通知书、异议材料等。之后,茅台需要对异议进行答辩,把答辩材料寄送回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在收到材料后,再进行审查和裁定。
 据知识产权方面专业人士推测,以40家异议人计算,茅台需要答辩160次。完成整个审查和裁定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半左右,因此,每一位异议人想要得知自己提交的异议是否成立至少需要等待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但这还不是最终结果。在初步裁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国家商标局不采纳异议人提交的异议,核准“国酒茅台”商标合法,异议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再被驳回,异议人可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权,最后还可上诉到北京市高院做终审判决。同样,如果国家商标局最终采纳了异议人的意见,不予核准“国酒茅台”商标合法,茅台同样也可以提出复审。
 也就是说,不管是哪种结果,如果茅台和异议提交人都坚持自己立场的话,那么这场“国酒”商标纷争将会是一场耗时长久的持久战。
 另一方面,在“国酒”商标争议之外,白酒行业内也展开了一场针对“国”字号产品的暗战。在2012年秋季全国糖酒会上,五粮液携旗下超高端新品“国五液”高调参展,就被媒体视为狙击茅台的手段之一。此外,西凤的“国典凤香”、汾酒的“国藏汾酒”、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等也纷纷力拓高端乃至超高端市场。无论最终“国酒”商标是否被茅台收入囊中,未来在白酒市场上这些“国”字号产品都将对茅台形成制衡。

关键词:争
《太极2:英雄崛起》
 在太极八卦图中,有黑色和白色之分,看起来似乎是对立的角色,而实际上二者也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白酒行业也是如此。商标纷争也好,行业竞争也好,争的另一面是和。无论是茅台还是其他白酒企业,倘若失去另一方的衬托,自身也会孤立无援。
 从今年的几次危机事件来看,当茅台出现危机时,其他白酒企业也无法置身事外;而当其他酒企身陷危机时,茅台同样遭受了严重打击。由此可见,白酒企业实际上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行业内部的竞争当然存在,但竞争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力求共和。像太极一样,阴阳双方互相制衡又互相依存,避免内耗,求同存异,最终才能实现白酒行业的真正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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