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曼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2013-2-4 14:22:27 《华夏酒报》 李长文 李占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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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奥德曼酒庄荣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称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号授牌仪式、奥德曼陈香干红上市发布会暨2013新年酒会在山东省德州市举行。
作为德州地区唯一专业从事中高档葡萄酒生产的企业,奥德曼葡萄酒庄始终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产品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奥德曼葡萄酒庄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德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荣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德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3年,奥德曼葡萄酒庄将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引领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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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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