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管住白酒“年龄造假”

2013-8-21 10:55:59 《华夏酒报》 彭辉 评论(0人参与)
     《北方网》文章 白酒企业“年份酒”涉嫌年龄造假,已经算不上秘密。在经历了品牌、口感、包装、健康等“卖点”的激烈竞争之后,对白酒进行“年龄推销”,打出“年份酒”的概念似乎是白酒市场近几年行走江湖的普遍法则。一瓶价格几百元甚至更低的普通白酒,一旦打上“年份酒”的标签,少则上千元,多至数万元。

     对于“年份酒”的认定,之前不是没有过标准。

  早在2007年,剑南春酒厂曾研发出我国鉴别陈酿年份的方法——挥发系数鉴别法,该成果随即得到科技部、质检总局的认可。

  不过,对于这样的标准,茅台等酒企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在他们看来,茅台是酱香酒,剑南春是浓香酒,酿造工艺不同,也就不可能用同一个标准检测,这一鉴别方法随即不了了之。

     如今,要解决“年份酒”的混乱局面,形成一个统一的检测规范是必要前提。

  职能部门只要将白酒生产的年份标记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年份酒”的详细认定标准,对“年份酒”造假予以严格处罚,则白酒“年龄造假”便可以尽力避免。只有建立白酒检验标准,制定相关法律制度,让监督得以落实,才能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那些因为白酒“年份酒”所起的“酒厂未建,酒已飘香”的局面,也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nbsp;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