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古井贡酒酿造遗址”揭牌

2013-10-14 9:18:43 《华夏酒报》 尹贵超 评论(0人参与)


  9月9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井贡酒酿造遗址”揭牌仪式在古井酒文化博览园正德广场举行,亳州市委书记杨敬农、亳州市市长沈强、安徽省文物局局长何长风、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赵建华出席并揭牌。

     今年5月3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包括北魏古井、宋代古井、明清窖池群、明清酿酒遗址4个单体名列其中,被评为古遗址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古井贡酒在中国白酒行业首屈一指,为国家级文物最多、体量最大、历史最为悠久的白酒企业。

  据悉,早在1998年,“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就被批准为省级重点文保单位。获批后,古井集团积极开展工作,提升保护级别,制定保护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划,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斥巨资完善基础设施。

  此次成功获批“国保”单位,可谓名至实归,将对于传播古井酒文化、提升古井贡形象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古井贡酒酿造遗址’作为第七批‘国保’单位排在第196号,正好与酒神曹操献酒的年数即公元196年巧合。”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古井集团董事长余林在揭牌仪式上说。在他看来,这种巧合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代表了一种千年的邂逅和因缘。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