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泪不轻弹”法则
遵循“眼泪”(Tears)法则,企业在品牌代言人方面便可少走弯路,除了衡量明星的可靠性与吸引力,以下一些事项也是企业在选择品牌代言人方面需要考虑的。
明星的粉丝群体与品牌消费群体的吻合程度:今麦郎食品公司企划总监俞先豪在谈及今麦郎弹面为何选择葛优作为品牌代言人时提到,方便面是大众消费品,葛优在不同年龄、性别、收入、地域和社会阶层中都有粉丝,是个比较大众化的明星,两者的受众群体有比较高的一致性。而对于职场男性白领的消费产品而言,马云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品牌代言的“门当户对”原则:小产品若签大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若没有巨额的配套营销传播经费投入,往往消费者只记住了明星,而忘了其代言的产品。处于成熟甚至衰退期的产品也不适合请大明星代言,这意味着巨额代言费用会因产品的即将退市而付之东流,相反签约那些处于人气上升期的小明星会有效延缓产品的退市期限。
明星代言品牌的饱和度:明星代言品牌过多,其本身的可靠性便很成问题。国内最有声誉的明星代言经纪公司蓝凤凰文化发展公司的总经理刘蔷认为,企业在签明星时,一定要避免同一代言人同时为同一产品类别的多个品牌作代言。业内对名人广告出现的频次一般在同一媒体上每周不应超过三次,第一次引起消费者注意,第二次引起消费者兴趣,第三次促成消费者行动,过多的曝光频次容易引起观众审美疲劳。 可操作性:明星是否配合企业进行相关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代言人的性价比:有些企业为得到低价代言费用,可能委托多家公司去向同一个艺人询价,艺人不明就里,以为自己很走俏,这时就会挺住刚开始报出的高价。明星代言根据产品所处行业不同,其价格也不一样。男明星在药、酒等行业的代言费用就较高,女明星代言化妆品、女性洗护用品的价格相对而言也较贵。快速消费品行业利润率低,明星代言费用也相对较低。
衡量明星代言价值的一个指标是明星的Q率。大企业一般会在寻找品牌形象代言人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费者调查,算出心仪明星的Q率,即明星的受欢迎度除以明星的熟识度。受欢迎度是指在评价明星很糟、不错、好、很好、最喜欢的五个选项中,消费者选择“最喜欢”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熟识度是指消费者听说过某个明星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
麻烦事件因素:人有旦夕祸福,明星身上也会有突发的麻烦事件发生。除非不可抗力,不然明星发生意外,企业只能被动接受,因为企业无权干预明星的私生活,也不可能限制明星的人身自由。企业能做的可能就是单方面终止协议,更换代言人,但发生在明星身上的麻烦事件对产品的既有损害已经形成,只能慢慢去调整恢复。
规避明星代言风险的一个办法是邀请普通人做品牌代言人,优势是与消费者有先天的亲近感,费用低,缺点是知名度低,无法短时间内引爆市场。在明星代言人拥堵的广告世界中,这不失为一种较为明智的办法。 回避明星代言风险的另一个办法是采用虚拟代言人。这方面的代表有米其林轮胎先生、麦当劳叔叔、海尔兄弟、蒙牛多多奶人等。
虚拟代言人不仅无需代言费用,能避免明星代言人可能出现的麻烦事件因素,而且能全方位地阐释品牌个性,为品牌长期所专有。缺点是需要长时间的投入才能为消费者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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