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纠纷何故6年未决?
刚才《商标法》专家给了大家一个权威解释,解百纳并不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也就是说它可以注册成为商标,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会有些失望,原来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争来争去,却并没有多少悬念可以探求,也不是什么难缠的官司,可为什么一个法律上如此明确的定性,在商标主管部门那里却出现了多次反复?到底有哪些因素在推动着这场争论六年来不断升级?
一个关于解百纳商标的纠纷为什么会持续6年反反复复,还会让国内葡萄酒行业数十家企业卷入其中,掀起一个行业对一个企业的战争,调查发现,纠纷背后是各方的利益博弈。
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飞:“可以说是整个行业这么一致地快速地联合起来进行维权,这个事情确实是我们认为张裕注册解百纳侵犯了行业的公共公有资源。”
山东威龙集团公司副总裁焦复润:“对整个行业的危害是不可想象的,可能是对我们葡萄酒行业是个毁灭性的灭顶之灾。”
结盟企业代表认为,国内几乎所有的葡萄酒厂都在生产解百纳葡萄酒,如果张裕成功地将解百纳注册为商标,其它酒厂就不能再使用解百纳三个字,而解百纳在国内葡萄酒市场至少占了10%的比重,这样,其它厂家就不得不把目前的市场拱手相让给张裕公司,还会面临张裕的索赔,因此,张裕有垄断公共资源之嫌,但专家对此另有看法。
中华商标总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你要说几十家已侵权了,这个商标就应该撤消,应该公用,这种说法怎么能够有说服力,所以在90年代末,这些企业使用解百纳应该说使用本身是不对的,张裕应该是起来反对的,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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