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阶段(1992~2000年)
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过1992~2000年的发展,商业经营主体更为多元化,商品流通渠道不断多样化,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日益现代化、科学化,产品价格逐步市场化,同时出现了超级市场、便利店、货仓式超市、专卖店、邮购、网上商店等新型商业业态。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体系初建框架基本建立,同时商品市场宏观调控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基本上达到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培育商品市场的目标。
1.商品市场迅速发展
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体系,是中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中心。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后,我国的商品市场发展迅速。2000年,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达到3087个,摊位总数2115115个,成交额达到156723889万元。其中,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为1256个,专业性市场发展到1235个,涉及纺织品服装、食品饮料、家具、机动车、金属材料、煤炭、木材、粮油市场、蔬菜、水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20多个行业。
(1)全国性及区域性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都获得迅速发展,试行了商品期货市场。1992~1998年,全国性及区域性批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已有1000多家批发市场的年交易额超过1亿元。其中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批发市场以及商品交易所100多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近3000个,涉及粮食、蔬菜、肉类、食糖、钢材、木材等多类商品。 同时,专业批发市场已经成为商品流通领域的一支生力军,义乌小商品市场、福建省石狮服装市场,成都荷花池市场等年交易额均达到几亿甚至一百多亿元。随着价格改革和商品市场的发育,试行了商品期货市场。1990年10月12日开业的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1991年3月22日签订了第一份远期合同,1993年5月正式推出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此后,期货市场出现了盲目发展势头,交易品种过滥过乱。经过1993年10月至1995年、1996~2000年的两次整顿,中国证监会把33家期货交易所压缩合并为大连、郑州、上海3家期货交易所,将57个商品期货品种压缩到12个,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正常经营的期货经纪公司为178家。
(2)零售市场发展迅速。1992年以后,中国城乡集贸市场进入了发展高潮时期。小商品以至多数日用工业品全面放开,1990~1992年间,集贸市场成交额以平均每年500亿元的数量增加。到1995年底,全国共有集贸市场82892个,比1990年增长14.2%,成交额11590亿元,是1990年的5倍多,呈现出布局合理、各类市场比较健全的态势。 与此同时,零售企业也不断发展,不断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发展连锁化经营,出现了百货商店、专业店、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便民店、连锁店、仓储式销售、邮购、直销等多种业态以及经销、代销、租赁等多种销售形式。国有、个人、私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并存 。零售企业朝着大型化、多样化、一体化、自动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2.商品价格逐步市场化
1992年,全国商品价格中市场调节的份额,农副产品为77.8%,消费品为83.4%,其中工业消费品为78.1%,生产资料为61.8%,粮食价格到1993年底已经全部放开,实行以市场定价为主。 1992年8月份国家物价局颁布了新的价格管理目录,放开了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到1992年底,各类商品价格中,国家定价的比重已不足20%。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上升到90%。生产资料领域,除少数(10种)物资尚需按计划分配供应外,1993年基本实现生产资料自由购销。中国沿海地区地市级生产企业所需物资的95%、重点大型企业所需物资的85%都是通过市场条件下自由购销进行的,初步实现了由政府定价体制向市场价格体制的转轨,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的主导地位基本确立。
3.商业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1)公有制商业企业公司制度改造。1992年以来,公有制商业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方面,在国有商业企业为基础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到1992年全国已有200多家,上海第一百货商店1992年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于6月成立。另一方面,试行国有小型商业企业股份合作制。1988年四川省广汉市股份合作制开始试点工作。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后,商业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各地铺开。
(2)非公有制商业不断发展。个体商业的逐步发展,到1994年底,全国个体商业达1154.2万户,1833.47万人。私营商业蓬勃发展,1994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商业企业达14.46万户,雇工134.1万人,营业额611.67亿元。1997年底,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共占42.5%,其他经济比重超过50%。 开始试办外商投资企业。1992年有15家合资企业获得批准。1995年,日本的伊藤洋华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和荷兰的万客隆两大跨国零售巨头以连锁形式在北京落户。此时允许外资零售商有限的开发批发业务。2000年进入我国的外资商业企业共计多达300余家,占我国零售市场销售额的2.5%。
4.对商品流通间接宏观调控的探索
1992年以来,我国的商品流通间接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建立和健全。首先,进行国家商业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1993年撤销原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主管全国商品流通,结束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流通长期分割管理的局面。1998年将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作为商业流通行业的主管行政机构。其次,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与商业、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商事特别法规,《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等商品市场法规,等等。再次,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农产品风险基金。截至1996年,已经有了粮食、棉花、食油、猪肉、食糖、农药、钢材、铜、铝、成品油等商品储备以及相应管理机构。最后,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机电、金属、木材、副食、纺织、百货、餐饮等行业都建立了自己的全国性专业协会;出现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专业性服务中介机构和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劳务公司等从事经纪业务的经营性企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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